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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帽峰山景大道(和库路及一环路和龙段)沿线景观提升建设工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1-08-16 10:21:29 来源:区发展改革局 字体大小:

项目代码:2105-440111-04-05-793295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帽峰山景大道(和库路及一环路和龙段)沿线景观提升建设工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白发改投批〔2021〕41号


太和镇政府:

  《关于申请审批帽峰山景观大道(和库路及一环路和龙段)沿线景观提升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稳定帽峰山景观大道(和库路及一环路和龙段)沿线景观提升建设工程建设方案意见的函》,原则同意《帽峰山景观大道(和库路及一环路和龙段)沿线景观提升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对帽峰山景观大道(和库路及一环路和龙段)沿线进行景观提升。道路景观提升总长约4.07千米,包含和库路及兴太路。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土方工程、其他配套设施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992.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465.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85.06万元,预备费142.51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方式。本项目由太和镇政府负责组织建设管理,请采用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材料,落实节能工作和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指标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区发展改革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doc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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