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穗财保〔2021〕114号,附件1)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的资金分配意见和绩效目标,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共1458.25万元下达给你们(附件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项目名称为“(01中央直达资金)穗财保2021114号中央财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支出列“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科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此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3),根据你们具体情况细化完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此项资金今年形成100%支出。
专此
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2.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分配表
3.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pdf
附近3.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