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府办〔2021〕4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广州市白云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广州市白云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升处置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水平和能力,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本区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为建设平安白云提供保障。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白云区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白云区政府应急管理制度等文件。
1.3事件分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特种设备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
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通过建设和完善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力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1.4.2分类监管、重点监控。根据特种设备的潜在危险性、发生事故后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实施分类监管,将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列入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主要对象。
1.4.3整合资源,专业处置。充分借助广州市特种设备事故鉴定中心、电梯安全运行监控中心、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等平台的专业技术力量,科学高效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
2组织体系
广州市白云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体系由广州市白云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及其下设的办公室、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组成。特种设备应急专家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由广州市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提供支持。
2.1区应急处置指挥部。
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全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建设交通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气象局、区供销联社、民科园管委会、白云供电局、交警白云一大队、二大队、白云消防救援大队、广州市港务局五和分局等单位。
2.2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区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执行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决定,跟踪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做好上传下达;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抢险、救援等工作;协调广州市特种设备事故鉴定中心和广州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中心做好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3成员单位。
2.3.1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做好媒体正面报道、网络舆情引导等工作。
2.3.2区教育局:参与各类学校(不含大专院校、技校)和校办企业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3区科工商信局:负责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指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组织协调各大通信运营商确保应急通信联络畅通;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督促工业、商贸、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3.4区公安分局:负责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时的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负责协调交警白云一大队、二大队开展事故现场处置工作。
2.3.5区民政局:负责会同事发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2.3.6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由区财政承担的应急所需资金,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2.3.7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其主管的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他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其主管部门牵头);协调与特种设备事故有关的工伤保险工作。
2.3.8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因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引发的环境污染的环境监测,提出控制、消除污染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决定。
2.3.9区住房建设交通局:牵头负责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建筑施工领域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参与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道路运输、道路运输服务业、停车场、汽车租赁等行业及货运站场、货运仓储、机动车维修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交通系统特种设备(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车用气瓶等)突发事件应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参与城市地铁(含轻轨)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2.3.10区水务局:负责做好事发地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根据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2.3.11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参与文化系统所属单位、营业性演出、文化经营活动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旅游行业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助协调旅游景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抢险救援力量。
2.3.12区卫生健康局:制定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应急救援时,根据情况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组织和指导事发地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和专业队伍进行支援。
2.3.13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助开展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2.3.14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负责收集、处理和通报特种设备事故的重大情况和信息,落实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有关要求。
2.3.15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协调燃气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参与城镇燃气领域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3.16区气象局:负责应急救援的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等提供气象数据。
2.3.17区供销联社:参与本系统所属单位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3.18民科园管委会:参与广州民营科技园开发建设和管辖领域范围内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3.19白云供电局: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3.20交警白云一、二大队:参与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环节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工作。
2.3.21白云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队伍进行现场抢险、灭火、救援、搜救伤员等现场处置工作。
2.3.22广州市港务局五和分局(非安委会成员单位):参与港口、港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4各镇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部分,各镇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应包括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将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编入本镇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2.5应急救援专家组。
依据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成立特种设备应急处置专家组,成员根据调查需要由市特种设备专家库有关人员组成,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2.6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特种设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应急救援队伍等,是开展事故现场处置的主要应急救援力量,主要负责事故现场保护、抢救伤员、控制危险源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预警和预防
3.1预警。
3.1.1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白云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发布特种设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3.1.2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接到特种设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3.1.3当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险事件危害性降低或消除时,根据变化情况按规定降低预警级别或者宣布解除预警。
3.2预防。
3.2.1区市场监管局应建立健全本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组织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收集、分析各种对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研判应对措施;结合辖区实际做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2.2各街镇及行业主管部门要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做好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3.2.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预案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3.2.3.1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评估、辨识、分级、登记等制度。
3.2.3.2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人员队伍,保证通信、交通联络通畅。
3.2.3.3科学、规范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实施程序。
3.2.3.4建立应急处置保障所需的物资、装备及设施准备,并保持其性能、状态的完好。
3.2.3.5明确定点联系的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部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与危化品救援队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双方责任。
3.2.3.6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
3.2.3.7建立应急救援定期演练制度,按期进行演练并对每次演练的情况进行记录、评估、总结、改进。
3.2.3.8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投保安全责任保险。
4应急处置
4.1应急响应。
根据发生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
4.1.1Ⅰ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由国家、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或部门启动Ⅰ级响应。广州市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和专家及时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价,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根据国家、省及市的部署和指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1.2Ⅱ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特种设备事故,由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或部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广州市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及时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价,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根据省和市的部署和指挥,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1.3Ⅲ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或超出区政府处置能力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广州市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对事故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处置。
4.1.4Ⅳ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由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照相关预案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组织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并报广州市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4.2先期处置。
4.2.1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广州市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4.2.2事发单位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及时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件蔓延和扩大。
4.2.3镇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现场情势,适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建立必要范围的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和稳定;警戒范围应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及时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4.2.4Ⅳ级响应启动后,区有关单位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区有关单位、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和属地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力量在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4.2.5对于较大及以上级别事故,或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的一般事件,要及时协调广州市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处置措施。
4.3.1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发生后,使用单位应首先启动应急预案,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迅速撤离、疏散现场人员,设置警示标志。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承压设备要重点做好其他相邻设备防火、防电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载人机电设备则重点要做好被困人员的救援和安抚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3.2发生锅炉爆炸、压力管道泄漏爆炸、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等危害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应及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专项工作组,设置警戒线和划定安全区域,并根据设备类别和需求通知相应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救援。公安消防部门应当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泄漏、爆炸和火灾的扑救处置工作,并做好现场保护、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等其他救援工作。专项工作组应对事故现场和周边地区进行有毒气体分析和大气环境监测,必要时向周边居民发出警报。需要疏散周边居民的,事发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维护好社会秩序,做好撤离人员安置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有关部门应采取记录、拍照等措施进行现场标识,尽量妥善保护现场。
4.3.3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大量乘客超过一个小时的,使用单位应及时启动相应预案,并向区安委会和市市场监管局同步报告。市市场监管局通知相关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或组织相关专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4.4应急终止。
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终止应急响应。Ⅰ级、Ⅱ级及Ⅲ级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按照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Ⅳ级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由区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并宣布终止。
4.5信息发布。
按照广州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白云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事故等有关信息,把握新闻舆论导向。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安抚和慰问受灾人员,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5.1.2遭受损坏的特种设备,必须经有特种设备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和修复,并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
5.1.3涉及毒性介质泄漏或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由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确定现场的安全状况,在完成污染物的收集、清理和处理等事项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
5.2调查与评估。
5.2.1负责处置工作的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应急过程评价。
5.2.2负责处置工作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对本企业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
5.2.3负责处置工作的有关单位及时查明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对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6应急保障
做好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受灾群众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
6.1技术保障。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建立全市性的由特种设备应急资源、相关应急预案资源等组成的信息库,保障事故现场所需资源随时可调用。市特种设备事故鉴定中心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应急联络通信工作,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中心负责电梯专项应急救援调度工作。
6.2队伍保障。
根据本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情况和特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负责对应急救援单位的装备配置和日常管理。
需要专业应急救援的,由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社会统一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市特种设备事故鉴定中心、市电梯安全运行监控中心协调特种设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工作。
6.3经费保障。
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组织救援演练、人员专业培训、应急救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聘请有关专家顾问、宣传培训、装备器材工具购置、应急预案和预防体系研究以及事故调查等。
6.4物资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预案或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掌握本单位应急物资及动态情况,建立物资清单,明确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
7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重点针对辖区大型游乐设施以及液化气充装站相关行业领域,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7.2宣传培训。
及时向公众、企业员工宣传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突发事件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不同对象制定宣传教育内容和计划。
7.3责任与奖惩。
对在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云府办〔2017〕112号)同时废止。
9附则
9.1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10附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印发
政策解读:
【音频】关于《广州市白云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关于《广州市白云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