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修订背景
2019年白云区开展政府机构改革,重新优化和调整区级党政机构。在此次机构改革中,部分涉及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能部门的名称发生变更,个别部门职能发生了调整;2020年,广州市白云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广州市白云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印发实施满3年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原《广州市白云区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印发实施已满3年,为保障《预案》继续持续有效实施,对《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原则及依据
《预案》修订遵循继承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原则。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白云区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白云区政府应急管理制度等文件编制。
三、适用范围
当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发生突发事件时,方可启动本《预案》,及时处置本区相关特种设备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四、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组织体系、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预案实施、附则、附件十部分组成,覆盖了从特种设备突发事件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善后处置、事故调查等全过程。此次主要修订以下内容:
(一)规范各单位名称和职责,增加一个成员单位
2019年因我区机构改革原因,部分涉及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单位的名称和职责发生了变化,此次《预案》修订对部分已变更的单位名称进行了修改,对整合后的部分单位职责进行了调整。同时,增加广州市港务局五和分局作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完善《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进一步完善了《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明确发生特别重大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原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启动Ⅰ级响应改为国家、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或部门启动Ⅰ级响应。发生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原由广东省质监局启动Ⅱ级响应改为由省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或部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三)制订应急处置流程图
根据《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制订应急处置流程图作为《预案》附件。
五、预案管理
《预案》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编制,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