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27日至7月28日,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7组对景泰街党工委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景泰街党工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就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在党的领导弱化、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1次党工委专题民主生活会、6次党工委会、5次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和多次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景泰街关于广州市区委巡察第27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反馈的3大方面8个问题细化为23个具体问题,提出64条措施进行整改,制定整改问题清单,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及时清零,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抓而不紧、抓而不实”问题,一是正确区分党工委会与主任办公会职能,修订完善了《景泰街党工委会议事规则》、《景泰街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二是重新梳理景泰街“三重一大”事项,制定《景泰街“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先报备纪工委、后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决策的程序。三是推行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两学一做”、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工作,并按线口调整机关支部设置,由党工委委员兼任分管线口党支部书记,确保党工委委员能够以普通党员身份过组织生活。四是结合纪律教育月活动,不断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五是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督促工作任务的落实。
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整治不力”问题,一是街道机关科室加强与社区、联社工作沟通,统筹文件、会议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将之前混用的2台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交还事业单位管理使用,在全街再次强调街道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三是修订街道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工作误餐费等报销程序,由经办部门按文件要求补齐相关手续;四是规范街道固定资产、物业管理,开展了全街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及召开会议全面梳理规范街道物业租赁管理。
针对“落实组织人事管理制度不规范”问题,一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后备干部培养,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延伸考察,增强干部考察精准度和全面性,坚持执行“凡提四必”,防止“带病提拔”。二是针对部分岗位人员任职时间过长问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不断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符合全区轮岗交流条件的同志进行研究上报。三是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有误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加强对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教育指导和督促检查,并形成常态化教育。
经过近两个月的全面整改,先后建立健全了《景泰街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16项规章制度,反馈的3个方面8个问题23项具体问题,19项已立行立改,2项已整改并将长期坚持,2项解决时间跨度较长的在加快跟进处理。巡察期间指出的15个信访问题中,有2个问题存在违纪问题,街纪工委已按要求进行立案,并对涉事的2名当事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