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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四助力”高质量处置巡察问题线索
来源: 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03-19 浏览次数: -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白云区始终重视巡察问题线索管理,从线索移交、动态管理、检查通报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形成问题线索“移交——跟踪——核查——通报”全流程管理模式,助力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管理高质量发展。

  “点人点事”助力问题线索移交。白云区建立发现问题和线索台账,实行专人统一管理,做到及时移送、及时交账、定期对账,确保问题线索移交规范有序。同时,严格落实区委书记专题会上“点人点事”问题事项交办机制,形成交办函向相关单位移交办理,明确要求承办单位2个月内向巡察办反馈办理情况,并将书记“点人点事”问题事项移交程序在巡察整改落实相关制度中进行固化,进一步规范巡察问题线索移交程序。

  “三色预警”助力问题线索动态管理。为动态掌握巡察线索办理情况,白云区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录入管理系统的同时,搭建问题线索“三色预警”管理平台,运用“大数据”功能,对超过规定时限未办结、距规定办结时限剩余30天、已办结或未超时办结时限的问题线索,系统自动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既形象直观,又责任明确,实现巡察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自动预警提示、实时跟踪、动态管理。

  专项检查助力问题线索“零留存”。白云区制定并下发巡察移交线索办理情况专项检查相关通知,要求各线索承办单位或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接收的所有巡察移交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已办结的及时归档案件材料,未办结的认真研究措施,定期报送巡察问题线索办理进度表和统计表,同时要求各承办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背书,确保问题线索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定期通报助力问题线索办理质量提升。白云区将巡察移交线索办理情况作为承办单位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向区纪委常委会汇报全区巡察线索办理情况,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线索承办单位巡察移交线索底数不清、线索办理成案率低、线索处理宽松软等问题向各承办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尤其是对查否的了解关注类线索,责成承办单位或部门与相关巡察组进行沟通,并对核查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进一步提高了巡察问题线索办理质量,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纪法效果、教育效果的统一,坚决维护政治巡察的严肃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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