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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官不为”问题的曝光通报
来源: 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6-10-28 浏览次数: -
 

各镇街,区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为官不为”问题的治理,本期区机关作风曝光台曝光我区近期查处的“为官不为”典型案例和近期暗访发现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近期我区查处的“为官不为”典型案例

    (一)同和街斯文井经济社违法建设监管不力问题
    2015年年初,同和街斯文井经济社经过同和经济联社、同和街道办事处的同意,套用村民宅基地证为原旧肉菜市场拆旧建新办理虚假备案,建成超高超大违法建筑物。同和经济联社对违规组织招投标负直接责任,对斯文井经济社虚假备案负有监管不力的重要责任。同和街城管科对资料审核不严、违反程序审批、未组织现场勘察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同和国土规划所对备案审查不严负有直接责任。同和街城管执法队对该地块建筑物超高超大违法建设负有监管不力的直接责任。时任街领导班子对此负有重要责任。目前,街道分管领导、街城管执法队、同和国土规划所、同和斯文井经济社等相关责任人员被立案审查,对时任街领导班子成员、街城管科、同和经济联社等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问责处理。
    (二)钟落潭镇竹三村综合大楼违法建设监管不力问题
    2015年年中,竹三村村委会在未取得镇政府备案审批同意的情况下,在原村委会旧址建设综合大楼,直至11月建成一幢超高超大违法建设。期间,在该项目基础施工阶段,钟落潭镇城管执法队曾巡查发现该违建,曾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但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停措施。7月21日,钟落潭镇政府同意该项目开工备案申请。随后,城管执法队巡查发现该建筑未按备案规模进行建设,未采取有效控停措施,在镇分管领导指示强拆超高部分后,未组织力量对超高部分进行拆除,直至该大楼装修完毕并投入使用。目前,时任钟落潭镇分管领导、镇规建办、竹料城管执法队负责人和竹三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已被立案审查,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关问责处理。
    (三)太和镇兴丰村毁坏林地及违法堆放垃圾监管不力问题
    2015年初开始,有兴丰村村民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在兴丰村四社“坑尾”(土名)开挖林地,直至今年6月被媒体曝光此地块违规招倒垃圾。期间,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区林业综合管理中心虽然基本履行了巡查发现、责令停工复绿等有关职责,但后续跟踪监管、整改不力。此外,兴丰村对媒体曝光前收到的群众投诉不够重视,没有及时处理,延误了垃圾清运整治的时机,太和镇市政管理所对此存在督促整改不力问题,直至6月20日多家媒体报道后才由镇政府组织力量彻底清理。目前,兴丰村第四经济社社长被立案审查;时任太和镇分管领导、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镇市政管理所、区农林局、区林业综合管理中心和兴丰村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扣发绩效工资等问责处理。
    以上反映出我区部分党员干部中仍然存在的一些作风问题:党纪法规观念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对党纪条规缺乏敬畏;执行政策变形走样,对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政策规定随意曲解突破;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岗位责任感缺失;群众意识不强,工作缺乏敏感性,对群众反复投诉、媒体关注的事项解决整治不力;村社干部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工作的属地责任不落实,有的甚至带头违纪违法,等等。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强化有担当有作为意识,注重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为执法装上“利齿”,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原则,不能对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麻木不仁,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通过监督执纪问责,形成持续震慑,坚决遏制“为官不为”的不正之风。

二、近期暗访情况

    2016年3月,苏小澎区长参加广州电视台《作风建设在路上》访谈节目,有效推动节目中曝光的7个方面民生热点问题的解决。此后,我区把参加市访谈节目作为强化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把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作为全年作风建设的一个重头戏来抓,对准备访谈节目过程中梳理出的十六类500多条民生热点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期限,督促各单位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全面检查本单位在干部作风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近期,区纪委监察局开展《作风建设在路上》访谈节目“回头看”暗访工作,对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再跟踪、再督办,但仍然发现部分问题整改治理不力,反映出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群众意识不强、工作执行力低下、管理不到位等“为官不为”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将倒查问责,努力打通作风建设“最后一公里”。

三、预警台

    本期预警台刊登其他地区通报的近期查处的“为官不为”案例,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防范类似的问题发生。
    (一)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茶山坳派出所原教导员刘汉云工作失职问题
    2014年底,曾某按要求将办理女儿“非转农”户口的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茶山坳派出所。刘汉云审查后,没有按工作程序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给珠晖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复审,而是让曾某自行带申报材料送往珠晖公安分局,致使曾某先后9次前往茶山坳派出所及珠晖公安分局办理业务未果。刘汉云身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接待群众办事推诿、态度冷漠,举止不雅、言论不当,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和免职处理。
    (二)青岛市崂山区北宅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王学创、护林防火中队原负责人孙志强玩忽职守问题
    2014年清明节前,王学创、孙志强在执行护林防火任务中发现该办事处毕家社区未按要求增加临时护林人员的问题后,未及时报告并督促毕家社区进行整改。4月5日,因王学创、孙志强调度指挥不力,护林人员未及时处置上山祭祀人员违规用火行为,导致毕家社区东山发生山火,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王学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孙志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三)北京市密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任宇航等人违反工作规定问题
    2015年6月4日下午工作时间,密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执法四队副队长任宇航、督察队副主任科员闫希多、执法八队队长张少晖、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事业人员周磊及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行政工勤人员孙光涛,擅自脱岗外出到茶楼喝茶打牌,造成不良影响。任宇航、闫希多、张少晖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周磊、孙光涛受到警告处分。

四、其他

    上述内容已于近期在区政府大院宣传栏的曝光台刊登。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全区通报。请涉及暗访曝光问题的单位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于11月11日前将整改情况(含整改图片)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86382235,传真:86363775,邮箱:byqjiw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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