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白云区纪委监委 > 工作动态 > 综合要闻
村社干部迎来三述“期末考”
来源: 区纪委 发布时间: 2019-01-24 浏览次数: -

“2018年我们村的项目建设是不是都经过了民主程序?”“你个人是否存在在村里报销发票的情况?”近日,我区118个行政村、48个经济联社的村社“两委”干部相继迎来了“期末考”,向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公开述职述德述廉(三述),并接受代表的现场提问和民主测评。

年来,区纪委监委出台开展述责述廉述德活动实施办法,将村社“两委”干部纳入“三述”活动范围,直接接受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的公开考评。村社干部内容不仅包括村社干部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突出廉洁事项,群众最关心、组织最关注的问题作为村社干部三述的重点如村社干部的房产登记情况、在其他营利性组织中任职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与所在村社签订经营性合同情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及本人被问责等处理情况都是三述”活动中必须向党员群众代表公开的内容同时配合区内重点工作开展、基层党建开展、财务资金管理等基层治理情况也是村社干部必述的内容

为避免“三述”活动搞形式、走过场,各镇街“三述”开展前审核“三述”对象报告,对报告内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写。同时,活动现场增设提问环节,由参会的党员群众现场提问。“三述”活动结束后,各村社要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向村民及时公开“三述”对象的综合评定结果,并将评定结果和“三述”报告收入村社干部廉政档案,作为村社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三述”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或测评结果不合格的人员,各镇街主要领导约谈或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均反馈给“三述”对象,并制作台账、跟踪督办,督促“三述”人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开展村社干部“三述”是促进村社干部廉洁履职接受群众批评监督重要手段,既能强化村社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也能提高村民群众主动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改善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基层和谐稳定。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强对村社开展三述活动指导监督,确保村社干部三述不走过场实现监察由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变。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