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是国家土地制度的重中之重。而在广东省阳江市,8年来,当地国土部门连下4道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竟阻挡不了一宗数万平方米农用土地的非法征用,违法占地面积反而越来越大。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当地国土部门却一直按每平方米1元钱予以罚款,面对行政处罚,当事人一边认罚一边违法。
何来如此咄咄怪事?面对个体老板与镇级企业的违法土地开发协议,监管部门虽然及时发现并下发处罚决定书,但却演变成了“一边处罚一边违法”的拉锯战。做做样子、不敢硬碰硬的背后,还是“惰政”“懒政”的心态——正如广东省国土厅党组成员、执法局局长李师说的那样,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在建设工业园区、上马重点项目征地时,存在“重发展、轻依法”的现象,常常抱有“因公违法”可以原谅、可以不追究的想法。
法律面前,公家、私家都要有所敬畏,法治社会中政府部门代表公权力,应当承担更多的法治表率责任。所谓的“因公违法”,不过是违法行政、依法监管“不作为”的托词而已。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反过来讲,政府都不能依法行事,又怎能奢望私营企业信守承诺、依法经营?所以,“1元1平方米”的“奇葩罚单”,刺穿的是法治的底线与公众的信任,更让法治之路愈发显得“道阻且长”。
进一步剖析当地的违法动机,不难发现“因公”二字刺眼异常。何为“公”?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最优化,才是“执政为公”的本意。肆意践踏土地红线,罔顾农民福祉与地方长期发展的基础,这种治理方式中恐怕半点“公”字也找不到!背后可能还是个体政绩、升迁的膨胀私欲。说到底,所谓的“因公违法”,本质上还是私心作祟。
土地领域的违法违规,民愤极大。对此,严格执法、提升法律公信力势在必行。无论“因公违法”还是“因私违法”,都必须一查到底,给宝贵的土地与更宝贵的民心一个负责任的交代,重振法治纲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