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干部,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再次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形势和任务的科学判断;既是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又是推动纪律审查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
日前,由中国纪检监察学院举办的“市级纪委书记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学习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专门围绕“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题开展研讨,现将部分学员的发言摘要整理刊发,以利于深入学习贯彻六次全会精神,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