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李林通村党支部书记胡基忠等人干扰换届纪律并被查处的问题,你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压实责任,始终绷紧严肃换届纪律这根弦。”近日,就村“两委”换届工作中出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吉林省农安县纪委对该县小城子乡党委书记韩立凯进行了诫勉谈话。类似这样的“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已经成为长春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党员领导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咬耳扯袖的常态。
“要实践好‘四种形态’,关键是要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不把小拖大、把轻拖重,由过去盯少数向盯全体转变,看住全体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增加监督频率。”长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长久说。今年以来,长春市纪委突出监督前置、挺纪在前,坚持早提醒早教育早挽救,筑起了抓早抓小的拦洪坝,有效解决了一批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函询1104人次,批评教育125人次,诫勉谈话106人次。
完善制度早提醒。针对实践“第一种形态”缺乏规范性和操作性的问题,长春市纪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市管领导干部谈话提醒的暂行办法》,并将其纳入了谈话提醒、问责追究、纪律处分三位一体的责任追究闭环体系中,为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供了制度支撑。该办法规定,市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的约谈提醒由市纪委书记负责,实行“五必谈”,包括:对本人有反映的;对所在地方(部门)班子成员有反映的;对所在地方(部门)有反映或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新任职的。“很多人对实践‘第一种形态’有畏难心理,抹不下脸,怕得罪人,通过建立健全谈话提醒制度,可以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一种工作常态。”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压实责任早教育。在对广大党员干部咬耳扯袖过程中,长春市着眼于破解落实“两个责任”中梗阻问题,加大述责述廉、约谈工作力度,让党员领导干部触及灵魂、认识错误、深刻反思,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一方面,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连续3年组织开展市直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接受市纪委全体委员质询和评议,推动各级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全面开展廉政约谈,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开展了对下级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约谈工作,逐级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已约谈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201人、纪检机构主要负责同志146人。
“跟踪回访”重实效。为了确保谈话函询起到应有的效果,加强谈话提醒的“跟踪回访”,长春市要求谈话函询结束后,不能“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对遮遮掩掩、避重就轻,不如实说明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启动调查程序,依纪依法作出处理。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日常监督检查、述责述廉等工作中,对谈话函询的领导干部予以重点关注了解。对那些谈话函询之后没有认错表现、拒不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况重新做出处理。“去年,在财务管理专项检查中,我们办事处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入账明细不规范、会计凭证不齐全等问题,区纪委约谈了我们主要负责人同志,还对财务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今年,我们要通过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研究制定相关规定,特别是加强社区书记离岗前审计工作等举措,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有力约束。”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徐景宝介绍了他们单位今年的整改举措。这样的整改实效在榆树市也已经显现:针对农村集体土地超期发包问题,榆树市纪委约谈了该市农经总站负责人及20余名乡镇主要领导,市农经总站为此专门出台了相关制度,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相关工作;针对教育系统前段时间出现的两起安全事故问题,榆树市纪委对该市教育局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教育系统立即召开了预防校园安全事故专题会议,制定了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了风险防控。
对于谈话函询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长春市也高度重视,对需要进行纪律审查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据了解,“第一种形态”的充分运用有力地推动了该市纪律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774件,同比增长49.7%;处分740人,同比增长66.3%。其中,立案审查市管干部8件、县处级干部37件、乡科级干部86件,同比分别增长60%、105.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