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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职责介绍

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1. 负责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和各项决定的督办落实。

2. 承担人大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以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

3. 负责政协有关工作。

4. 负责文秘、会议组织、保密、档案、信息和办公自动化、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1. 负责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等工作。

2. 负责党的组织、宣传、意识形态、人才、统战等工作,协助做好侨台、民族宗教等工作。

3.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医保社保、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老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4. 负责组织推进基层党组织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社区(经济联合社)党建、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5. 负责党校工作。

6.做好辖区内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7. 协调做好群团组织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

1.统筹街道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支持和推进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发展。

2.负责招商引资、投资促进、企业建设服务等工作。

3.负责联系、服务辖区企业、商会, 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协助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4.负责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协税护税工作。

6.统筹统计及人口普查等工作。

7.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8.负责组织落实协作帮扶工作。

9.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

10.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和经济联合社的工作,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11.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会计业务等工作。

公共服务办公室

1.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党群服务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等相关工作。

2.统筹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3.依法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

4.组织协调辖区社工队伍建设、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等工作。5.依法负责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6.负责街道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服务工作。

7.负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等工作。

8.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

9.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0.配合做好旅游业发展相关工作。

1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优抚安置、拥军优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扫黄打非等工作。

1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劳动保障监察、殡葬改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13.协助对市区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服务管理。

14.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

15.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及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

平安法治办公室

1.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日常工作。

2.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社会心理服务、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协调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平安建设工作。

3.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负责社区戒毒和协同开展禁毒相关工作。

5.协助做好法治宣传、青少年教育、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负责出租屋和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7.负责城乡社区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维护学校及周边的治安与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城市管理办公室

1. 负责城市综合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维护等工作。

2. 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

3.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

4. 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5. 加强辖区内临时建筑、居民建房及建筑工地施工管理。

6. 协助做好本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

7. 配合做好辖区内供水、用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8. 配合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普查、危险房屋督促治理以及应急抢险等工作。

9.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的人民防空工作。

10.配合做好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活动。

12.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13.组织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等有关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

1. 统筹街道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各项政策决议决定等,承担街道总值班室和应急指挥职责。

2. 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履行辖区内安全生产、 消防、三防、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综合减灾、 自然灾害救助等职能。

3. 依法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

4.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5. 协调组织辖区内交通安全等工作。

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区监委派出机构合署)

1. 承担纪工委(区监委派出大源街道监察组)日常工作。

2. 承担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具体承办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 承办街道监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4. 负责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对公职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5. 承办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行政执法队

1.统筹指挥调度区以上有关部门派驻街道的机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

2.负责在本辖区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及省、市政府公告的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燃气、建筑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等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事项。

3.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无证经营、打假、打私等工作。

4.协调组织燃气安全等工作。

5.负责处理上级转办、交办和督办的案件及群众投诉的案件。

6.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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