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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4 02:01:56 字体大小:
姓名职务工作分工
王  亮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全面统筹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兼任总河长、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
查晶晶党委副书记、镇长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主任、公共服务委员会主任、副总河长,管理经济联合总社日常性事务。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全面负责社会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综合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谭荣针人大主席分管人大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以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分管人大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和各项决定的督办落实;分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分管镇总工会日常工作;分管对口帮扶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分管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人大线口)、工会。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黄光炳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任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副主任。协助党委书记统筹政法工作。统筹综合行政执法、创文工作。
分管党委、政府各项决定的督办落实,协调各综合性办公室之间的关系。负责文秘、会议组织、保密、档案、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外事及其他党政综合业务等工作。分管“百千万工程”等有关工作。
分管党政和人大办公室、百千万工程办公室。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董  锋党委副书记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副主任、公共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关工委主任。协助党委书记统筹党建、组织工作。统筹应急、征地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招商引资、企业建设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落地等工作;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分管停车场、市场、商场等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分管统计及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工作;分管协助税收征管和财税政策宣传工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科普、旅游工作。分管内部审计工作。分管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拟订财政增收节支、平衡财政预算、财政绩效等措施的组织实施;分管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统筹财政预算资金的分配与调度;分管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区的财务管理;分管政府性债权、债务;分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工作。分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会计业务等工作。

分管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综合事务中心(结算中心线口)、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线口)。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江高税务所、江高市场监督管理所、江高供电所、银信、商会。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陈志健党委委员、江高派出所所长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副主任、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负责协调江高派出所、神山派出所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黄明娜党委组织(兼宣传、统战)委员兼任公共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关工委副主任。主持镇侨联日常工作。分管党的建设、干部人事、机关工会工作;分管党的组织、宣传、人才、统战、政协等工作,分管侨台、民族宗教等工作;分管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分管区域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党校工作。分管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及辖区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分管全镇党员学习和培训工作;分管机关干部队伍、村居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团委日常工作;分管创文工作。分管妇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
分管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宣传办、团委、妇联。联系广播电视站。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冯  凯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社会心理服务、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等工作;分管城乡社区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分管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分管维护学校周边的治安与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工作;分管组织民事调解和法律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普法教育工作;分管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分管社区戒毒和协同开展禁毒相关工作。分管民兵、兵役、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分管劳动保障监察,劳动纠纷处理等工作。
分管平安法治办公室、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事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劳监中队)。联系江高派出所、神山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
刘春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具体承办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监察工作;分管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工作以及区纪委监委交办工作。协调上级对镇和村居的巡视巡察工作。
分管纪检监察办公室(区监委派出江高镇监察组)。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  伟副镇长对口帮扶工作。
陈钜豪副镇长分管城镇综合管理等工作;分管市容市貌整治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等工作;分管乡道、村道的养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分管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管生态环境建设,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分管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分管防汛、防风、防旱、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分管“河长制”“湖长制”等有关工作。
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市政服务所。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郭  凯副镇长兼任公共服务委员会副主任、镇老龄委主任。分管公共服务、社会事务等相关工作;分管各项社会事务报批工作;分管拥军优属、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组织、老龄、儿童、五保、残疾人补贴发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管理等便民服务工作;分管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工作;分管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建设和开展自治工作;分管协同处理边界纠纷等工作。
分管应急管理、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综合减灾、自然灾害救助等职能,承担镇总值班室和应急指挥职责,依法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
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民政线口)、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花都海事处、江高交警中队、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江高专职消防队和神山专职消防队等单位。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曹学文副镇长分管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农业、畜牧屠宰、渔业水产等工作;分管协助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分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指导、监督和服务,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工作。分管村社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配合开展农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土地征收补偿款管理等工作;分管农业保护用地、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分管“三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分管林业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分管组织落实“林长制”有关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农村技术服务中心。联系畜牧兽医站。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廖汉中副镇长分管自然资源管理、镇村规划建设等工作;分管编制镇村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镇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管理;分管土地资源规划、保护、开发和违法用地处置工作;分管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分管乡道、村道的规划、建设工作;分管住房保障具体业务工作;分管配合组织协调供水、用水工作;分管配合房屋使用安全普查、危险房屋督促治理及应急抢险工作;分管配合做好人民防空工作;分管配合做好通信建设与保护工作;分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活动;分管征地工作。
分管规划建设办公室(含征地工作)。联系江高国土资源和规划所。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周劲中人大副主席兼任公共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分管教育、公共卫生、初级卫生保健、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爱国卫生运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审批、精神障碍患者;分管党群服务、职权范围内审批服务工作;分管数字政府建设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残疾人其他相关工作。
分管公共服务办公室、残联、党群服务中心。联系教育指导中心、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江高卫生院、南方医科大学附属江村医院等单位。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赖成旭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兼任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副主任、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统筹指挥调度区以上有关部门派驻镇的机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管在本辖区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及省、市政府公告的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燃气、建筑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等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事项。分管辖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无证经营、打假、打私等工作。协调组织本镇燃气安全等工作。分管处理转办、交办和督办的案件及群众投诉的案件。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黄飞跃区管二级调研员协助副镇长提名人选廖汉中开展征地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胡  猛区管二级调研员协助党委副书记董锋开展经济、财政和税务等工作。承办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  峰区管四级调研员协助副镇长郭凯开展应急、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刘毅辉区管四级调研员协助党委组织(宣传、统战)委员黄明娜开展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