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职责介绍 |
党政综合办公室(人大工委办公室) |
负责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和各项决定的督办落实。承担人大有关会议的筹备、组织以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负责政协有关工作。负责文秘、会议组织、保密、档案、信息和办公自动化、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统筹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街道总值班室和应急指挥职责。 |
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
负责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宣传、意识形态、人才、统战等工作,协助做好侨台、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医保社保、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老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基层党组织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社区(经济联合社)党建、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党校工作。做好辖区内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协调做好群团组织工作。 |
纪检监察办公室 |
承担纪工委(区监委派出龙归街道监察组)日常工作。承担街道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具体承办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办街道监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对公职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
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党群服务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依法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依法负责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负责街道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等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配合做好旅游业发展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优抚安置、拥军优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殡葬改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及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 |
综合治理办公室 |
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社会心理服务、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负责社区戒毒和协同开展禁毒相关工作。依法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协助做好法治宣传、青少年教育、扫黄打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负责出租屋和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社区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维护学校及周边的治安与安全,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
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挥调度区以上有关部门派驻街道的机构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在辖区内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省、市政府公告的有关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燃气、城乡规划、建筑施工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权限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内交通安全、燃气安全等工作。协助对市区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服务管理。负责处理上级转办、交办和督办的案件及群众投诉的案件。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
城市管理办公室 |
负责城市综合管理,市容市貌整治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辖区内临时建筑、居民建房及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协助做好本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供水、用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配合开展房屋使用安全普查、危险房屋督促治理以及应急抢险等工作。配合做好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和抢险救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的人民防空工作。配合做好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活动。组织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有关工作。 |
社区建设办公室 |
统筹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组织协调辖区社区自治、社工队伍建设、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无证经营、打假、打私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支持和推进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发展。负责联系、服务辖区企业、商会,协调关部门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协助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负责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协税护税工作。协助做好人口普查、基层统计等相关工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扶贫工作。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和经济联合社的工作,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会计业务等工作。 |
市政服务所(加挂文化站、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政管理所牌子) |
协助街道办事处统筹规划街道社区建设,制定社区发展规划。整合利用社区服务资源,开展社区公共服务。兴办福利事业,对政府购买社会福利服务项目进行监督落实。组织社区义务工作者队伍,开展社会义务工作。引导动员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各项建设活动。开展社区环保、环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治维稳、道德法制、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活跃社区文化活动,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搜集、整理民间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好社会文化市场。协助做好辖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科学知识,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相关综合服务。做好辖内育龄妇女计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市政和公用设施管养,协助查处破坏市政设施和环境、阻塞交通、违法施工和经营行为。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环卫、消毒防疫、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协助街道做好辖区内环境保护、园林绿化,人防、“三防”、防震、交通、消防安全和抗灾抢险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三资”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协助做好辖区统计工作。做好禽、畜、牧的防疫、检疫工作和兽医、兽药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江河、渔业的开发、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工作,对当地在建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管理。配合水务部门对当地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定期巡查,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转。组织当地防汛、防旱、防风和排涝工作,做好辖区内林地、林木的护林、防火和绿化工作。负责推广、普及农产品种养技术标准、安全生产技术和操作规程。指导农产品种养过程中规范使用农药、兽(渔)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工作。协助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日常巡查及监管措施的督促落实。收集报送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指导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等。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
综合保障中心 |
宣传和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辖区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转居”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组织开展社区就业、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提供职业指导,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开发社区就业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为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援助服务。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接受和处理辖区内人民群众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调解辖区内劳动纠纷和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办理企业劳动年审,对用工单位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控。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推进及参保工作。定期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军转干部领取生活补贴人员进行资格验证。指导经济联合社开展被征地人员参保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站开展工作。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工伤调查取证和社会保险扩面及稽核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
综合服务中心 |
宣传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出租屋日常巡查,配合国土房管、公安、人口和计生、税务、规划等职能部门对房屋租赁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出租人、租住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履行出租屋管理责任。受委托做好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办理流动人员居住证或进行暂住登记、征收个人出租屋综合税等工作。做好出租屋管理信息化工作,采集、掌握并做好流动人员信息系统的信息录入、维护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妥善管理出租屋档案。协助有关部门排查和调解房屋租赁纠纷,维护出租人和租住人的合法权益。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主要任务为:承担退役军人政策宣传和信息管理、荣誉激励、党建、就业创业指导、权益咨询、信访接待、走访慰问及帮扶援助等工作。指导村(社区)服务站开展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