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广州一橙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08)、广州鑫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09)、时兮咨询顾问(广州)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10)、广州昇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11)、广东知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12)、广州市国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13)、广州精账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14)、广州青创优站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15)、广州百拓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16)9家机构符合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条件,同意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请代理机构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4月30日前向批准机关进行年度报备。
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相关页面进行查证。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