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广州易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33)、广州商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34)、广州增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35)、广州市财穗聚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36)、广州市政隆财税管理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37)、广州合赢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38)、广州壹家账房财税代理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39)、广州鼎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10140)8家机构符合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条件,同意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请代理机构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4月30日前向批准机关进行年度报备。
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相关页面进行查证。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