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广州唐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20016)、易税(广州)工商财税顾问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20017)、广州得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20018)、广州市永信达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20019)、广州得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20020)、谊德财税代理(广州)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20021)、广州上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20022)、广裕财务(广州)咨询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20023)、广州市佳诚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20024)9家机构符合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条件,同意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请代理机构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4月30日前向批准机关进行年度报备。
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相关页面进行查证。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