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企穗康(广州)记账报税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20039)、广州衡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20040)、广州恒诚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2041)、广东骏捷财税管理有限公司(编号:DLJZ44011120220042)4家机构符合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条件,同意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请代理机构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4月30日前向批准机关进行年度报备。
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相关页面进行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