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以下11家符合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条件,同意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请代理机构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4月30日前向批准机关进行年度报备。
序号 | 机构名称 | 代理记账证书号 |
1 | 广州大角星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 DLJZ44011120230101 |
2 | 一企喵(广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DLJZ44011120230102 |
3 | 广州海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 DLJZ44011120230103 |
4 | 广州桓好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DLJZ44011120230104 |
5 | 鼎晟税务师事务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 DLJZ44011120230105 |
6 | 广州市贺众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DLJZ44011120230106 |
7 | 广州企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DLJZ44011120230107 |
8 | 广州融意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 DLJZ44011120230108 |
9 | 广州市夺冠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 DLJZ44011120230109 |
10 | 广州成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DLJZ44011120230110 |
11 | 广州宸懿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DLJZ44011120230111 |
相关信息可登录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相关页面进行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