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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转发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6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穗财采〔2020〕1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疫情防控期间,区财政局暂停现场受理政府采购举报、政府采购投诉等相关工作。对区级政府采购项目提起举报的,举报供应商应通过邮政速递方式向区财政局寄送举报文书;对区级政府采购项目提起政府采购投诉的,投诉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有关规定,通过邮政速递方式向区财政局寄送投诉书。当日17时30分后收到的投诉书,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投诉书须注明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用于接收投诉处理相关文件。因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召开投诉处理审查会议,区财政局可酌情暂缓作出相关案件的处理决定,并提前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区财政局现场业务恢复时间将按照市财政局在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上的公告执行。

  举报投诉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广州市白云区河田西路68号

  联系电话:26092703、26092290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2020年2月13日


(联系人:李新红、刘政杰;联系电话:26092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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