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区、县级市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办【2002】15号】),广州市白云区妇女联合会(简称区妇联)是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领导下的全区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区妇联机关主要任务、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类妇女先进典型,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的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四)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修改;坚持并加强研究设计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加强自身建设。
(五)联系社会各级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加强同港、澳、台及海外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发展同各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加强合作。
(六)指导基层妇女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
(七)承担白云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区委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