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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函

发布时间:2022-01-18 来源:区发展改革局 字体大小:

广大市民朋友:

又到了岁末年初时,大家在准备欢度佳节之际,不法分子也在跃跃欲试,编织着花样百出的非法集资骗局等待着没有防备的群众,因此,请务必谨防以下及打着“高额回报”名义的非法集资骗局,保障您的财产安全,保护好您的辛苦钱

一、“创新创业”型非法集资

表现特征为,打着“创业、创新”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返利”“购车返现”“消费等于赚钱”“看广告赚外快”“你消费我还钱”等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

二、“养老服务”型非法集资

表现特征为,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预售床位“免费”养老为幌子,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推介“投资、理财”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

三、“财富管理”型非法集资

表现特征为,打着“投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基金”“投资咨询”的旗号,宣传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担保、无风险等信息,假借知名企业、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等的名义或形象进行产品推介,或宣传为知名企业发展融资。

防范非法集资,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端正心态,谨慎识别,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谨防所谓“高额回报”投资项目。从事投资理财要选择具有金融业务许可证或经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拒绝高利诱惑,注意投资风险,避免个人财产遭受损失;非法集资是国家明令禁止和严厉打击的违法活动,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发现非法集资活动时,请及时到所在地公安部门或向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20-86383889)。

 

 

 广州市白云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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