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发改局关于商事登记(粮食收购许可)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5-04-21
来源: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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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所、中心:
为规范我局商事登记信息平台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商事主体登记、许可、监管、公示等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结合目前业务职能,制定我局商事登记工作制度。
一、由粮管中心指定专人每天接收商事登记受理平台中推送的商事登记信息,并建立信息登记台账,完整记录平台推送的信息。
二、业务经办人员要做好信息的初审工作,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对不必办理许可的信息,通过平台的“许可结果”中反馈;对应办理许可的,转入办理程序。
三、在7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申请人,告知其按照许可工作规程的要求准备材料后到我局办理许可申请。
四、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完整、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受理;申请材料的内容不完整的或资料不齐全,但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应当即时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许可的要在局网站上公示,不予许可的要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对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许可申请的企业,我局将派相关工作人员赴现场检查其经营情况,如果企业涉嫌无证经营,将依法做出处罚并将处罚信息上传到商事登记平台。
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