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
(二)参加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三)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
(四)加强我区基层商会建设,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五)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与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界沟通,提高对外合作层次和水平。
(七)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