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要求,现拟对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符合发放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并经审核通过的第二批白云区户籍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伍丽芳等60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白云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时,应写清或说明异议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383号,邮政编码:510405,受理电话:020-86371568
附件:2024年白云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单(第二批)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