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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范兰晒等2名原民办代课教师任教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区教育局 字体大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用<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粤教师〔2024〕1号)及《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对2024年新参加自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任教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对范兰晒等2名原民办代课教师的任教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对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向白云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时,应写清或说明异议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

  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383号,邮政编码:510405,受理电话:020-86371568


  附件:广州市白云区2024年第二批新参加自查原民办代课教师任教情况名册表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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