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教育局 > 组织机构 >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4-10-30 来源:区教育局 字体大小:
机构名称职责介绍
办公室1.负责全局性活动与会议安排、起草综合性文件和材料、组织开展调查研究。2.负责全局信息管理、新闻与宣传报道、政务公开、保密工作。3.负责机关办文、文件资料归档、档案综合管理和督办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4.负责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保卫、后勤事务以及机关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5.牵头负责信访及建议提案办理。6.牵头负责所属单位公费医疗管理。7.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8.统筹外事工作。
督导室1.负责督导检查下级政府及教育管理部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2.督导检查本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3.对下级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及各类教育机构的教育质量、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4.及时反馈督导、评估的情况,总结经验,提出调控意见供行政部门参考。5.协助区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工作。
基础教育科1.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发展的政策研究和教育体制改革。2.负责规划、调整中小学校布局,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及教科研工作。3.指导小学、初中招生录取工作,协助高(职) 中、高校招生录取工作。4.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负责免费义务教育学生统计及审核。5.负责有关教材、教辅读物的选用和审核。6.指导全区学校德育工作。7.指导全区特殊教育工作。8.负责组织本区的普通高考、中考、成人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
学前教育科1.指导全区学前教育的保育教育工作。2.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3.依法开展全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4.指导做好全区民办学校年检工作。5.统筹全区依法查处无证民办学校违法办学行为。6.指导区民办教育协会工作。
综合教育科1.指导、协调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并牵头组织相应的全区性学生竞赛、评比、交流活动。2.指导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环境教育、学生综合社会实践工作。3.指导中小学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4.指导、协调职业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工作。
人事科1.负责统筹、指导本系统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和侨务工作。2.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和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3.指导下属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工作。4.负责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认定、注册工作。5.指导本系统维护稳定工作。6.牵头本系统法治工作,负责教师普法教育。
计划财务科1.负责教育经费发展规划。2.负责编制年度预算及预算执行。3.负责经费拨付、教育经费统计、决算、预决算公开。4.负责审计工作。5.负责检查监督教育经费执行情况。6.牵头负责财务管理、收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7.负责教育统计汇总和统计分析、财务培训。8.协调推进基建、信息装备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
校园安全科1.负责指导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2.指导、协调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3.协助全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4.承担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1,承担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组织落实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2.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3.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4.负责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相关信息

浏览次数:-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