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货运站场、道路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驾培机构:
根据省、市、区举办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暨“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落实市、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要求以及市交委“打造本质安全、共享平安交通”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定于2016年11月1日至30日开展白云区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暨“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交通运输企业在“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和岗位人员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违反道路运输法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行为,强化员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2.各企业可通过对企业员工进行集中授课、知识竞赛、经验交流、安全宣誓、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各种方式,深入开展安全法规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帮助广大职工熟悉安全管理规定,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技能,认清安全事故危害,不断增强法纪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结合教育活动,认真抓好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各企业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各企业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此期间,各企业要采用多种手段,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与演练,以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交通运输企业在本企业区域范围内张贴、悬挂“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横幅、图片及安全宣传公益海报,大力宣传安全工作,营造“平安交通、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5.认真总结,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报送工作。“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期间,各企业要及时反馈活动信息,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做好总结。请各企业于11月14日前将“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包括活动总结、活动内容、图片、视频、宣传资料等)报白云区交通管理总站,资料报送邮箱:36313669@163.com。
白云区交通管理总站
2016年11月7日
(联系人:洪源,联系电话及传真:36313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