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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负责拟订全区有关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并落实企业扶持政策。强化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规下企业运行监测分析等职责,加强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资源统筹和管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负责制定全区工业、信息化等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牵头拟订产业运行状况监测分析,提出阶段性区域经济运行调控和企业发展服务的建议和措施。

  三、负责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平台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负责培育和服务科技创新主体,完善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推进政产学研金协同创新。推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负责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国防科技装备动员相关工作。

  四、负责推动全区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统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指导和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负责统筹全社会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绿色清洁生产工作。负责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军民融合发展。负责统筹电力应急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电力执法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区信息产业发展,推广信息化领域的新技术、新标准,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通信保障工作。协助上级部门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承担国防信息动员相关工作。

  六、负责编制全区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区村级工业园及产业区块提质增效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区村级工业园及产业区块的发展和布局优化,引导园区产业升级和集聚发展,培育专业化园区。

  七、负责开展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督促科技、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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