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气象局 > 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

职责介绍

办公室(与政策法规科合署)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调研、督办、建议提案办理、政府采购、财务资产管理、机关后勤、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审计、计生、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管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承担有关气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组织开展全区气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预报科

负责全区气象监测网络管理,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全区公益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气象预报警报的发布。负责全区气候预测,及气候资源利用、保护工作。组织重大建设项目、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等工作,为政府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缓气候变化影响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管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的天气监测和预报、警报的制作及发布。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性天气预报和专题天气预报服务。负责向社会提供专业气象服务。负责向全区与气象有关的各行业提供天气预报的业务指导。负责城市、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及服务。负责全区公众、专业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制作。

气象灾害防御管理科(与审批管理科合署)

负责组织本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负责局政务窗口管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业务咨询和服务指引、业务案件收发统计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防雷设施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定期检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调查与事故鉴定等工作。负责组织管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拟订全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应急预案和防御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评估工作。组织收集、调查、评估气象灾害损失和影响。拟订气象灾害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管理气象灾害应急物资和装备仪器。

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科

负责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日常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气象预报警报的发布,组织协调气象应急工作,统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工作,定时汇总辖区内预警信息发布的相关数据,并及时报告区政府应急办。承担全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执行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调度指令,贯彻落实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协调处理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建设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负责全区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承担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保障信息畅通。负责气象信息网络、技术装备保障。负责全区气象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突发事件气象应急保障工作。


了解本部门的办事服务
微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