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29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常委会副主任陈平受主任马文田委托主持会议。
会议进行了如下议程:
一、审议通过辞职事项。会议审议了邹艳平、韦作群、何富强、周伟健代表的辞职报告。经表决,决定接受他们辞去区十五届人大代表的职务。
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和另行选举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决定补选区人大代表8名、另行选举代表1名,9名缺额暂不补选。确定选举日为2016年2月19日。
三、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补选和另行选举区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方案。具体为:景泰街第1选区、松洲街第1选区、同德街第2选区、同和街第1选区、永平街第2选区、金沙街第1选区、太和镇第17选区、人和镇第1选区各补选代表1名;分配1名机动名额给黄石街第5选区,另行选举代表1名。
四、决定召开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黄少娟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召开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列席白云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员的决定,决定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8日~11日召开,会期4天。3月7日下午举行预备会议。
五、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黄少娟对起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有关问题作了说明。经表决,同意将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印发体体区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后,提交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六、听取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萧卫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区政府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经表决,同意将报告提交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印发全体代表审阅。
七、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分别审议副区长刘伟强受代区长苏小澎委托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免职务的报告,区法院院长邓淦华提出的关于职务任免的报告,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罗俏兰受检察长黎伟文委托提出的关于提请免职的报告。经表决,决定任命黄远礼为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决定免去吕转兴的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任命李响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太和法庭庭长、张俊为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人和法庭庭长,免去徐小平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太和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张潇潇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出席会议的有:常委会副主任陈平、刘思成、郑蔬、邓穗平、莫小云、徐晓兵,委员王福官、邓小文、邝桂添、李青、吴穗辉、张文彪、张华君、张秘生、骆志斌、唐征定、黄少娟、黄伟元、黄献文、梁燕、靳笛、蔡月彩。
请假的有:常委会主任马文田,常委会委员李青、胡德良。
列席会议的有:副区长刘伟强,区法院院长邓淦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罗素兰。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会专职副主任,各镇人大副主席和区人大代表方瑞喜、李孔翔、林姚、周锦芬、许佩洁、张宝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