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广州市白云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4-04-24
来源: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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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7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常委会代理主任陈平主持会议。
会议进行了如下议程:
一、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献文关于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271名,实选代表268名,现实有代表260名,出缺8名。
二、审议通过关于另行选举和补选白云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决定将1名机动名额分配给新市街第一选区另行选举代表1名;补选代表4名,在有代表出缺的景泰街第一选区、石井街第九选区、江高镇第三选区、人和镇第五选区各补选代表1名。确定选举日为2012年12月28日。
三、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分别审议副区长受代理区长叶牛平委托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免职务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陈平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免职务的报告、区法院院长邓淦华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免职务的报告和区检察院检察长黎伟文提出的关于提请任职的报告。经表决,决定任命兰海峰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决定免去雷宣云的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免去刘文东的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陈智基的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赵英群的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张葵燕为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余海潮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肖斌为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杨东伟的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崔颖华的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职务、刘娅的区人民法院第二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沈永平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王晓蕾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黄丽娜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刑庭副庭长,王慧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里活为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杨月琴为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赵溪雯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张文茵为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邓汝辉为区人民法院第二中心法庭副庭长;任命刘学昕、张潇潇、周琨、丁亚、李戈、张静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四、审议通过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会主任黄献文提出的关于另行选举和补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方案。
五、听取和审议副区长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快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会关于区政府加快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副区长陈丹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会关于区政府创建规范化学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副区长受区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区政府实施依法治区2012年度工作要点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区法院院长邓淦华提出的关于区法院实施依法治区2012年度工作要点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检察长黎伟文提出的关于区检察院实施依法治区2012年度工作要点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