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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炳镜辞职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12-26 来源: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大小: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炳镜辞职的决定

 

 

 

2017223日广州市白云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白云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刘炳镜代表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接受刘炳镜辞去白云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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