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6年预算调整的决议
(2016年9月23日广州市白云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白云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陈论强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16年预算调整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会主任骆志斌所作的《关于白云区2016年预算调整的初审报告》,对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白云区2016年预算调整。同意将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减6,000万元,按照市决算预批复增加结余结转资金7,8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计划的1,149,472万元调整为1,151,361万元,增加1,889万元,其中1,632万元安排债务还本资金,余下257万元补充安排民生及政策性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计划的140,168万元调整为58,698万元,调减81,470万元,相应如数调减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