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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7-11-24 来源:区人大 字体大小: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7年7月3日广州市白云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我区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已经顺利实施和完成,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白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区,顺利实施我区“十三五”规划,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区实际,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围绕全面建设枢纽型网络化幸福美丽白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基础上,着力宣传我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为贯彻实施我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等融合发展,构筑具有白云特色、体现现代法治建设方向的法治文化阵地。常态化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与道德教育、科普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为法治白云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区、法治镇(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示范学校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指导和推动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法治素养普遍提升。

把全民普法作为长期基础性工作,突出培养受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继续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坚持把依法办事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坚持做好来穗人员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因地制宜开展群体性法治宣传,加强与来穗人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突出企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法律风险防控宣传,切实增强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创新力度,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

遵循现代传播规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开放、互动、服务、创新的普法模式。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实施“法律六进”,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靶向”普法。进一步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例,结合社会热点,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阵地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扶持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类社会组织,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市场投入、公众参与的社会普法运行机制。

四、健全普法责任制,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工作报告备案制度。全区各国家机关、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加强基层普法工作,推动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均衡化发展。各镇街、各部门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经费、设施等工作保障,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各镇街、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区政府要组织做好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考评、中期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工作,并及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中期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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