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众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陈炳森:
2024年11月26日受理刘建平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2024年07月28日23:45左右,刘建平在工作地使用打磨机工作过程中,不慎被机器绞伤左手。经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1.左开放性特指掌骨骨折;2.左手大多角骨骨折;3.左手软组织内异物残留;4.左手软组织缺损;5.左手第1掌骨开放性骨折;6.左手拇长、拇短伸肌腱及拇长展肌腱部分断裂;7.左手拇指腕掌关节囊撕裂;8.左手桡神经浅支断裂;9.左手桡动脉、掌深弓静脉断裂;10.高尿酸血症;11.高脂血症;12.高胆固醇血症。刘建平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果您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13、15号,电话: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020-37890836)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