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镖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范秋霞:
2025年1月2日受理黄东星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2023年12月24日05:04左右,黄东星按工作安排外出运货过程中,行至广河高速下行56公里500米,发生交通事故致伤。经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治疗诊断为:1.创伤性脾破裂;2.多处挫伤;3.肠系膜裂伤;4.腹部损伤(大网膜断裂出血);5.头部的损伤;6.肺挫伤;7.肾结石(双侧);8.单纯性肾囊肿(双侧);9.多发性肝囊肿。黄东星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五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果您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13、15号广州市白云区行政复议中心,电话: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020-37890836)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