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鑫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李祖鑫:
2025年01月03日受理张再平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2024年11月06日10:00左右,张再平在工作地拆模过程中,不慎被铁销打伤左眼。经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治疗诊断为:1.左眼泪小管断裂;2.左眼眼睑裂伤;3.左眼结膜裂伤;4.左眼继发性青光眼;5.左眼外伤性视神经损伤;6.左眼晶状体不全脱位?张再平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果您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13、15号广州市白云区行政复议中心,电话: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020-37890836)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