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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穗云人社工伤公〔2025〕081号

发布时间:2025-04-27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广州宇恒户外运动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杨晓貌:

  2025年01月27日受理张鉴波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2024年12月13日00:15左右,张鉴波驾驶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行至富康路出德棠路南约46米,发生交通事故致伤。事故中张鉴波负同等责任。经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同德院区治疗诊断为:1.多处挫伤;2.左趾骨骨折。张鉴波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六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果您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13、15号广州市白云区行政复议中心,电话: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020-37890836)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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