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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穗云人社工伤公〔2024〕084号

发布时间:2024-07-30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广州市富鑫物流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杜保富:

  2024年05月11日受理廖火亮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2023年11月05日02:30左右,廖火亮按工作安排外出拉货过程中,行至连霍高速上行2199公里500米,发生交通事故致伤。经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诊断为:1.多处损伤;2.胸椎压缩性骨折(T7、8);3.右侧肩胛骨骨折。廖火亮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第五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您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5号 ,电话: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浦大道北33号;电话:020-37890836)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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