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万御安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骆志伟与你司劳动争议一案,作为本案被申请人,因无法联系你,现公告送达裁决结果如下:
一、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0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的工资差额3840元及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24日的工资7242.82元;
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24日带薪年休假工资5325.99元;
三、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87517.5元;
四、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