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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云劳人仲案〔2024〕2117号裁决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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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林家师与你司劳动争议一案,作为本案被申请人,因无法联系你,现公告送达裁决结果如下:

一、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2022年 12 月 1 日至2023年 3 月 19 日期间工资17727 元。

二、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7500 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

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0二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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