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仲裁公告 > 裁决公告

穗云劳人仲案〔2024〕2402号裁决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广州天铭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请人梁家健与你劳动争议一案,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你方未到庭应诉,本委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现依法缺席裁决如下:

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12月2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的工资12000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十


相关信息

浏览次数:-
分享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