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鳄豪皮具有限公司:
申请人袁琳芳与你司劳动争议一案,作为本案被申请人,因无法联系你,现公告送达裁决结果如下:
一、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 人 2023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2 日工资 4200 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 力。如劳动者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不执 行本裁决,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