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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全威、杜青青要求你单位、广州航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穗云劳人仲案〔2024〕10705-10706号)。申请人全威要求你单位、广州航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工资1280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600元。申请人杜青青要求你单位、广州航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工资200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7800元。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原定于2024年11月11日9时15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庭开庭,现变更为2024年11月15日10时00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开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D栋6楼),请准时到达指定仲裁庭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在开庭前到本委领取案件材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B栋3楼仲裁立案窗口,联系电话:020-32580640)。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