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食得安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
本委受理杨孟琦、吴晓娜要求你单位、广州鲍罗万有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工资劳动争议一案(穗云劳人仲案〔2025〕3614-3615号)。申请人杨孟琦要求你单位、广州鲍罗万有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工资6000元、工资1161.29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0453.77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00元、社保单位缴纳部分11322元,出具离职证明,确认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在2024年3月23日至2025年1月6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人吴晓娜要求你单位、广州鲍罗万有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工资4677.42元、工资670.97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4170.97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200元、社保单位缴纳部分11322元、年休假工资5200元,出具离职证明,确认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在2024年3月15日至2025年1月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4月1日9时15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D栋6楼),请准时到达指定仲裁庭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在开庭前到本委领取案件材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B栋3楼仲裁立案窗口,联系电话:020-32580640)。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