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湘东饮食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彭勋和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劳动争议一案(穗云劳人仲案〔2025〕3670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10633.4元、工资1833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80816.4元,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确认双方在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1月9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4月29日10时00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四仲裁庭开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D栋6楼),请准时到达指定仲裁庭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在开庭前到本委领取案件材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B栋3楼仲裁立案窗口,联系电话:020-32580640)。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