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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云劳人仲案〔2025〕5653-5656号广州市粒粒香食品有限公司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9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广州市粒粒香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志华,黄栋,陈燕玲,龙国平要求你单位广州市圆美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穗云劳人仲案〔2025〕5653-5656号)。王志华要求你单位广州市圆美食品有限公司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7年7月7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支付绩效金差额1519元、未休年休假工资14852.98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1258.8元、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72294.56元。黄栋要求你单位广州市圆美食品有限公司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2年8月9日至2025年3月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支付工资5723.98元、未休年假工资21464.92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5977.28元、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04613.82元。陈燕玲要求你单位广州市圆美食品有限公司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8年3月29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5793.9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0933.88元、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60308.12元。龙国平要求你单位广州市圆美食品有限公司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9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16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7018元、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40267.52元。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52714时15在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D栋6楼),请准时到达指定仲裁庭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在开庭前到本委领取案件材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B栋3楼仲裁立案窗口,联系电话:020-32580640)。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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