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艾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徐林沛要求你单位、广州艾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全球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穗云劳人仲案〔2025〕5561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广州艾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全球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支付工资84508.58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66000元,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78262.1元,补偿社会保险费及社保费中单位承担费用17437.2元,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险费等由三被申请人承担,确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原定于2025年5月21日11时00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现变更为2025年5月27日16时30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一仲裁庭开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D栋6楼),请准时到达指定仲裁庭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在开庭前到本委领取案件材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B栋3楼仲裁立案窗口,联系电话:020-32580640)。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