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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云劳人仲案〔2025〕7329号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30 来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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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吴昊要求你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一案(穗云劳人仲案〔2025〕7329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2000元、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6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2772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5123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97895元、停工留薪期工资96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000元、护理费1050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390元、交通费1000元、营养费1000元、医疗费43522.07元。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现定于2025年72210时00分在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开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D栋6楼),请准时到达指定仲裁庭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可在开庭前到本委领取案件材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富路88号白云城投总部大厦B栋3楼仲裁立案窗口,联系电话:020-32580640)。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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